全体本科生班主任:
为全面检验本科生班主任履职成效,强化班主任队伍建设,切实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引领作用,根据学院《本科生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开展本科生班主任聘期考核暨年终考核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本聘期内(2023-2025年)全体本科生班主任。
二、考核内容
对两年聘期期满的班主任,重点考核聘期内思想引领、学业指导、学风建设、重点学生群体关心关爱等履职情况,以及班级建设成果、学生评价反馈、学院综合意见等。
对于本年度任职的班主任,聚焦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,包括日常管理工作落实、主题班会组织、学生成长帮扶、与辅导员协同配合、参与学院学生工作等内容。
三、考核流程
1. 个人总结:班主任对照考核要求,撰写个人工作总结(聘期总结/年度总结),附相关支撑材料(如班会记录、学生帮扶案例、获奖证明等),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及附件材料电子版提交至学院工作小组(联系人:曲珊娜;联系电话:88382071;邮箱:qushanna@sdu.edu.cn)。
2. 现场述职及学生评价:开展班主任工作现场述职,组织学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评价。学院班主任工作小组整合述职评分及学生评分,提出考核等次建议。现场述职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3. 学院领导小组审核:学院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考核等次。
4. 结果公示:考核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正式发文公布。
四、考核等次及应用
考核等次分为“优秀”“合格”“不合格”三个等级。
“优秀”等次者可作为评优评先等推荐的重要依据。“合格”及以上者,可正常续聘或进入下一年度任职,且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年终统一核算工作量。“不合格”等次者将由学院约谈整改,本年度学生工作经历不予认可,情节严重者取消班主任任职资格。
五、其他
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,将坚持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原则,严格按照考核流程组织实施,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反映班主任履职情况。
全体班主任要认真对待考核工作,如实撰写工作总结,严禁弄虚作假。凡发现材料不实者,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。
口腔医学院
2025年12月24日